从第三回开始,红楼梦文本就多次提到一个重要的写作手法---“春秋笔法”。《春秋》是中国现存的第一部编年体史书,它按年记载了春秋时鲁国从隐公元年到哀公十四年,也就是公元前~公元前的历史大事。
虽然主要是鲁国历史,但是记述范围却遍及当时整个中原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天文气象、物质生产、社会生活等诸方面,是当时有准确时间、地点、人物的原始记录。《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史记孔子世家》曾经记载:“子曰:‘弗乎弗乎,君子病没世而名不称焉。吾道不行矣,吾何以自见于后世哉?乃因史记作《春秋》,上至隐公,下讫哀公十四年,十二公。据鲁,亲〖新〗周,故殷,运之三代。约其文辞而指博。......弟子受《春秋》,孔子曰:‘后世知丘者以《春秋》,罪丘者亦以《春秋》。为何后世知在焉,罪亦在焉者?”因此,其简朴的文字背后深藏着艰深的隐痛,庸常之人是难以窥见真面目和真性情的。
"春秋笔法"一词出自《史记·孔子世家》,是中国传统史学叙事的一种手法,相传为孔子编《春秋》所创。所谓的“春秋笔法”,与"秉笔直书"的直言陈事相对,指的是《春秋》蕴含的一种话语表达方式,用笔曲折而意含褒贬,如司马迁在《史记》里评价说"笔则笔,削则削",司马迁曾称赞《春秋》“约其文辞而指博”。这样的写作手法不直接阐述对人物和事件的看法,而是透过简单的措辞传达作者的主观态度。司马迁在《史记》中就曾阐述“春秋笔法”的含义,更是惯用“春秋笔法”的高手。
比如《史记.司马相如传》中云:“太史公曰:‘《春秋》推非至隐,《易》本隐之以显。’”《索隐》李奇曰:“隐,犹微也。言其义彰而文微,若隐公见弑,而经不书,讳之”也。虞喜《志林》曰:“《春秋》以人事通天道,是推见以至隐也。《易》以天道接人事,是本隐以明显也。”西汉扬雄《法言.寡见》云:“说理者,莫辩乎春秋。一字见议谓春秋,一字以褒贬。”东晋经学家范宁《春秋谷梁传序》云:“一字之褒,宠逾华衮之赠,片言之贬,辱过市朝之挞。”《征圣》云:“文成规矩,思合符契;或简言以达旨,或博文以该情,或明理以立体,或隐义以藏用。故春秋一字以褒贬。……四象精义以曲隐,五例微辞以婉晦,此隐义以藏用也。……虽精义曲隐,无伤其正言;微辞婉晦,不害其体要。体要与微辞偕通,正言共精义并用;圣人之文章。”
《韩愈答刘秀才论史书》所言:“愚以为凡史氏褒贬大法,《春秋》已备之矣。后之作者,在据事迹实录,则善恶自见;然此尚非浅陋偷惰者所能就,况褒贬邪!孔子圣人,作《春秋》,辱于鲁卫陈宋齐楚,卒不遇而死,齐太史氏兄弟几尽,左丘明纪春秋时事以失明,司马迁作《史记》刑诛,班固瘐死,陈寿起又废,卒亦无所至,王隐谤退死家,习凿齿无一足,崔浩、范晔赤诛,魏收夭绝,宋孝王诛死,足下所称吴兢,亦不闻身贵而今其后有闻也。
夫为史者,不有人祸,则有天刑,岂可不畏惧而轻为之哉!唐有天下二百年矣,圣君贤相相踵,其余文武之士,立功名跨越前后者,不可胜数,岂一人卒卒能纪而传之邪!……且传闻不同,善恶随人所见,甚者附党,憎爱不同,巧造诺言,凿空构立善恶事迹,于今何所承受取信,而可草草作传记,令传万世乎!若无鬼神,岂可不自心惭愧;若有鬼神,将不福人;仆虽騃廲知自爱,实不敢率尔为也。”
“春秋笔法”的实质是文约辞微,寓意深刻。它常包含褒意和贬义于一词一字之中,有的明褒而暗贬,有的明贬而暗褒,用最简洁的寥寥几笔对历史事件和人物做出评价和结论而讳深之意绵长。孟子解说:“春秋笔法”:“一字之褒,荣于华衮;一字之贬,严于斧钺。……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或如《三字经》所言:“寓褒贬,别善恶”等微言大义。正如《易.系辞下》所言:“其旨远,其辞文,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隐。”《正义》云:“其旨远,近道此事,远明彼事,是其旨意深远。其辞文者,不直言所论之事,乃以义理明之,是其辞文饰也。”
“春秋笔法”最突出的特点是“一字之中寓褒贬”,《左传》相传为左丘明为释《春秋》而作,自然而然的承袭了"春秋笔法",司马迁创作《史记》时继承和发扬了这一叙史笔法,也为后世史学创作树立了典范。
"春秋笔法"包含“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汙”“惩恶劝善”这五种体例,不仅运用在经学、史学、诗学等领域,还作为重要的修辞手法运用在文学创作上,“春秋笔法”的特点主要体现为隐而不书、曲笔和惩恶劝善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在古代小说中都有所表现。随着明清时期小说的兴旺发达,"春秋笔法"被大量地运用于明清小说的评点之中,主要表现在以善恶褒贬评点人物形象;以尚简评点小说文字;以用晦评点小说文法。
"春秋笔法"对小说隐含之义的阐释有利于读者更深入地理解小说的显隐文本和表里有寓的内涵,深入把握小说的一文两牍的独特审美特征。脂砚斋在红楼梦中就传承并运用了此笔法并且将它发扬光大,比如义忠亲王老千岁的历史原型就是晚明重臣孙元化,义忠亲王就是脂砚斋对其一生的总结和曲笔。比如神武将军冯唐的历史原型是马士英,脂砚斋一锤定音,给一个晚明历史中颇有争议的人物定下了忠臣和重臣的基调。红楼梦文本和诗词及人物行为的表里不一暗含了显隐两本书,其文本叙述的表里不一在反向求真的手法映衬下可以是评论式的"明贬实褒"或"名褒实贬",也可以是表里有寓式的"以乐景写哀"或"以哀景写乐"。红楼梦的核心秘密可以通过隐恶显善或隐善显恶来达到,也可以通过曲路通幽、欲盖弥彰、参差对照等春秋笔法来达到写作目的。
下面说说红楼梦文本里一个看起来不那么重要但是对于文本走向和人物结局很重要的词汇---“紫檀堡”。“紫檀堡”究竟在何处?百年来一直没有一个准确的说法。红楼梦第三十三回,忠顺王爷府的总管到贾府追查蒋玉菡下落,直接点明宝玉腰上的“红汗巾子”是蒋玉菡所赠。宝玉无奈,不得不供出蒋玉菡藏身之处,贾宝玉言道:“听得说他如今在东郊离城二十里有个什么紫檀堡,他在那里置了几亩田地几间房舍。想是在那里也未可知。”这里的“紫檀堡”也是脂砚斋和增删者大费力气才杜撰出来的重要辞藻。
先看看“紫檀堡”的“堡”,这个字是个多音字,有bǎo、pù、bǔ三个音。第一个音与军事有关。古代用兵扼要设守之处,大者曰城,小者曰堡、曰戍,又曰围。见于清代薛福成《书金宝玗团练御贼事》。这里的堡组成的词语“堡聚”、“堡坞”、“堡砦”、“堡障”都与兵戎关联。
“堡”读pù时在古代指驿站,这里重点介绍第三个读音,“堡”读bǔ时表示“有围墙的村镇”,如“留村堡(bǔ)子”就是有围墙的村子的简称。宝玉提到“紫檀堡”时说“在东郊离城二十里”,红楼梦文本假作真时真亦假,这个距离应该和刘姥姥的千里之外一样不是真的。
虽然“紫檀堡”未见名家点评,表面上看来无特殊含意,也没有“一字之中寓褒贬”的特点,但是“春秋笔法”下却是至关重要的一个名词。这里的春秋笔法是脂砚斋根据历史上的“春秋笔法”独创的叙事和隐写手法,和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一样,最突出的字词在文本都是合成的。“紫檀堡”里的紫檀指的是紫鹃和檀云两个丫鬟的名字。
红楼梦文本里有很多丫头,红楼梦满纸荒唐言,假作真时真亦假,那些看起来越是不重要的丫鬟名字越是隐藏了四大家族的重大秘密。我们认识了铁骨铮铮的鸳鸯,见识了丰富圆融的袭人,这里看看紫鹃。紫鹃原名鹦哥,是贾母的丫鬟,因贾母担心黛玉随身丫环雪雁甚小,“便将自己身边的一个二等丫头,名唤鹦哥者与了黛玉”。鹦哥于是改名为紫鹃,她聪明灵慧,和黛玉情同姐妹,几乎一时一刻都不离开。紫鹃的着墨不多,却位列金陵十二钗又副册第六位,她以自己的勇敢、真诚、多思、聪慧等品性与黛玉结下了大观园中最真挚的姐妹深情,是红楼中精神健全,品格高尚的女性。
再来看看红楼梦文本里另外一个丫鬟檀云,她和茜雪是红楼梦里除了袭人和晴雯外异常重要的丫鬟。文本里写了大大小小不下上百个丫鬟,像表面上前前后后服侍贾宝玉的袭人、晴雯、麝月、碧痕、秋纹、檀云、茜雪、蕙香、春燕、五儿等丫鬟。檀云其实是很低调的,文笔也很少。作为怡红院中的丫环,她的名字出现于皙本的第二十三回、第二十四回,还出现于其他脂本的第三十四回、第五十二回、第七十八回。在脂砚斋创作过程中,她的名字由红檀改为香云,最后定格为檀云。许多时候檀云只闻其名不见其人,不过她的名字偶尔出现在贾宝玉的诗文中,比如第二十三回《夏夜即事》:“室霭檀云品御香。”比如第七十八回《芙蓉女儿诔》:“梳化龙飞,哀折檀云之齿。”
紫鹃和檀云的名字很重要,紫鹃也是杜鹃,杜宇。在中国古代的传统文化中,杜鹃是诗人墨客眼中一个悲的意象,白居易《琵琶行》云“其间旦暮闻何物,杜鹃啼血猿哀鸣”,杜鹃啼血的故事以其凄苦哀婉,表达愁苦和坚贞。红楼梦相当重要的诗文中见檀云,可知此丫头在贾宝玉房中也极其重要。把紫鹃和檀云联在一起就是“紫檀堡”的名字。根据第五回的判词,袭人在离开贾府后,下嫁给贾宝玉的朋友蒋玉菡。后来改朝换代的战争来临,贾府也因为内耗而四分五裂,最后紫鹃和檀云在林黛玉死后和贾府彻底败落后来到蒋玉菡的家里躲避兵灾长期驻留,可是为什么叫“紫檀堡”而不叫“袭人堡”,因为袭人和蒋玉菡在收留和供养落难的贾宝玉后,袭人和蒋玉菡也因为天灾人祸死去了。
注:本文参考部分专业文献。